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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暴力惩治持续引发关注。5月底,武汉小学生在校内被撞身亡,不久后其母遭网暴后坠楼身亡;近日,国企高管胡某某与女子牵手逛街的视频引发关注,随后女方被造谣与导师有亲属关系、大量个人信息被曝光……6月9日,南都记者注意到,《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出,针对网络暴力违法犯罪,应当依法严肃追究,切实矫正“法不责众”错误倾向。
5月23日,武汉市汉阳区弘桥小学月湖校区7岁学生小谭,在校内被该校教师刘某驾驶的汽车撞倒身亡,引发关注。6月2日,小谭母亲杨女士在小区内坠楼身亡。南都记者注意到,在小谭死后,网上曾有大量关于杨女士着装、身材、神情的恶意指责和揣测。
6月7日,中国石油下属企业高管与女子董某某牵手逛街的视频在网上广泛传播。随后,涉事男子被免职,董某某的大量个人照片、学习经历等被曝光。与此同时,网上还出现董某某与其硕士研究生导师存在亲属关系的传言,8日,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对此进行了辟谣。
征求意见稿明确指出了网络暴力的社会危害。在网络上针对个人肆意发布谩骂侮辱、造谣诽谤、侵犯隐私等信息的网络暴力行为,贬损他人人格,损害他人名誉,有的造成了他人“社会性死亡”甚至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扰乱网络秩序,破坏网络生态,致使网络空间戾气横行,严重影响社会公众安全感。
征求意见稿还提到,与传统违法犯罪不同,网络暴力往往针对素不相识的陌生人实施,被害人在确认侵害人、收集证据等方面存在现实困难,维权成本极高。
针对网络暴力违法犯罪,征求意见稿明确,应当依法严肃追究,切实矫正“法不责众”错误倾向。要重点打击恶意发起者、组织者、推波助澜者以及屡教不改者。
值得注意的是,针对未成年人、残疾人实施的;组织“水军”“打手”实施的;编造“涉性”话题侵害他人人格尊严的;利用“深度合成”技术发布违法或者不良信息,违背公序良俗、伦理道德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发起、组织的网络暴力违法犯罪,应当从重处罚。
造成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影响恶劣的;随意以普通公众为侵害对象,相关信息在网络上大范围传播,引发大量低俗、恶意评论,严重破坏网络秩序,影响公众安全感的;侮辱、诽谤多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多次散布诽谤、侮辱信息,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大量散布诽谤、侮辱信息,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网络侮辱、诽谤行为,均可认定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
采写:南都记者 陈燕 实习生 黄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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